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晋教基函〔2024〕3号
各市教育局,厅直有关单位:
2024年寒假在即,为使广大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冬季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
放假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校坚持多病共防,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强化日常健康教育,指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做好防护、及时就诊、规范治疗、科学用药,不带病上课上学。加强患病学生服务,对因病缺勤的学生,指导利用丰富的线上教学资源居家学习。对学生患病期间的作业可不做硬性要求。结合呼吸道疾病病程特点,引导家长让患病学生充分治疗和休息,科学作出返校上课安排,保障师生健康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切实做好放假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和家长会、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以防火、防滑冰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安全事故、防拥挤踩踏、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学校放假前要对校园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室危化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三、严格执行寒假时间规定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校严格执行寒假时间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各年级违规推迟放假、提前开学。严禁中小学校假期借托管、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违规组织在校内或校外集体补课甚至乱收费。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放假、开学时间要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市及所辖县(市、区)教育局要面向社会及时公布辖区内中小学各学段假期时间和假期补课乱收费举报电话。
四、科学安排学生寒假学习生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基于课程标准、凸显素养导向,科学安排、合理布置假期作业,强化实践性、探索性、综合性,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依托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适合中小学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场所,以及各级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在假期面向中小学生组织丰富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提升科学素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学生“五育并举”、全面发展。
五、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
各地各校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书(信)等各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让学生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缓解家长对孩子的学业焦虑,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依赖、不盲目跟风报班,自觉抵制以托管、研学、冬令营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各种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引导家长密切关注子女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子女寒假生活,加强锻炼,坚持阅读;培养孩子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坚持规律作息;主动分担家务劳动,提高劳动技能;坚持绿色上网,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同时,要指导家长做好冬春季学生流行性疾病预防工作。
六、统筹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工作
春季开学正值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行为的“窗口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即日开始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各校从春季学期起坚决执行“五个严禁”,确保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相关工作落地落实。要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到位。要充分利用寒假提前谋划新学期开学教育、开学第一课和教育教学安排等工作,确保开学条件保障到位。开学后,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状况,通过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情绪管理,合理安排制定教学计划,把握好教育教学节奏,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开学考试,禁止因学生假期作业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而惩戒学生,确保春季开学平稳有序和安全稳定。
山西省教育厅
2024年1月18日
山西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微信号:shanxij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