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原平市实验小学校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原平市教育体育局原教体字【2025】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东至永康南路两侧(不含八一嘉苑)和永康北路以西;西至云中路以东;南至青年街以北;北至迎宾街西向以南(含原平一中宿舍区)。
二、招生计划
2025年计划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
三、招生对象
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本校服务范围内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及时间
(一)7月20日,学校通过校园网(http://sxxzypsx.30edu.com.cn)向社会公布《2025年原平市实验小学校一年级招生简章》。
(二)7月25日8:00——7月29日18:00,网上报名。服务区范围内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通过开云App安全 窗口(//m.drugcms.com)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按照网页提示,填报并上传适龄儿童相关信息材料。
(三)8月1日——8月10日,证件审核。学校按网上报名顺序,分批次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家长。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一张孩子近期一寸红底照片到学校接受审核并备案。
(四)8月15日——8月18日,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届时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领取。
五、入学条件及录取办法
(一)房户齐全的适龄儿童少年
(1)具有原平市户籍,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学校服务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入学时须在系统中选择服务区所属学校,填报学生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证件。
(二)父母长期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1)具有原平市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学校服务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时,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证件照片外,还须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上传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的原件照片。
②父母双方在外地务工的,须上传父母双方在外地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材料照片。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在系统中选择服务区所属学校,填报学生个人信息,上传上述所要求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照片。
(三)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1)具有原平市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均无住房。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学校服务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在系统中选择服务区所属学校,填报学生个人信息,除上传《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外,还须上传不动产中心办理的《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生活证明照片。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政策特聘、引进特殊人才子女,执行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报名时,可在系统专设窗口中填报学生个人信息,上传户口及房产信息照片,并由单位或家长(监护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公函或证明到原平市教育体育局备案。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分配到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
以上四类人员,学校资料审核时除带齐系统上传的证件外,还须提供孩子的《出生证》以及近一年来入住证明(闭路电视入网证及交费条、天然气入网证及交费条、宽带入网合同、采暖费收据、水电费票据等)。
六、温馨提示
1.无房产证、有房屋买卖协议或购房交款凭证且能提供闭路电视入网证、天然气、水电票据等相关证明的服务区适龄儿童,报名时可上传上述相关凭证。.
2.审核的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时须将户主首页、户主页、孩子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报名审核后要进行入户调查,请保持电话畅通,对弄虚作假的和不接受调查的一票否决!(入调只进行一次)
4.符合同一套住房小学六年一个学位的规定(同一住户多胎除外;不同户主六年内只有一个学位)。
5.父母新购住房,以父母居住地认定服务区,不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认定。
6.有住房未居住出租给别人或购买在建住房,以现居住地认定。
7.请本校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名,过期不候。
8.接到《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9.如因新生年龄不足,瞒报导致无法正常注册电子学籍的,勒令其退学。
值班电话:0350-8222081
原平市实验小学校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