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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城区和部分农村中小学班容量过大的实施办法

2009年07月08日 21:30:36 来源:原平市教育局 访问量:1619

 各联校、市直中小学、民办学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城区中小学和部分农村中小学班容量较大,加大了任课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课堂教学中师生交流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严重制约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此,制订控制城区和部分农村中小学班容量过大的实施办法,希望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近期目标: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小学班容量每班45人,初中班容量每班50人。结合我市实际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城区永康小学、六小、原平四中和农村中小学班容量控制在50人左右。城区其它中小学控制在每班60人以内。实验中学每班控制在65人以内。2009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除一小、三小、实验中学控制在每班60人以内,其它小学一律控制在50人左右。2010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律控制在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其余年级每年接收转入该年级的学生数不得超过5%。最大班容量不能超过每班65人。

二、实施办法:

1、城区初中、小学严格按照教育局划定的服务区域招生,不得跨服务区招生。

2、城区初中、小学除因随住址变动等原因外,一般不准相互转学。

3、城区初中、小学接收转学生,必须经过接收学校校长签字后,报普教股审批,批准后方可接收。

4、城区初中、小学不准擅自接收未经市教育局普教股审批的学生。如擅自接收学生不予备学籍,不予拔付经费,同时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5、公办学校和农村中小学,严格按照批准的轨制招生。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按此标准提供免费教科书和办学经费。超出部分不予拔付。

6、实达中学招收班村的学生为每个年级两个班,学生人数不超过100人。

7、全市初中、小学每学年初根据各自学校学生的缺额,可接收经市教育局普教股审批的转学生。学年中一般不准接收转学生。

8、市教育局普教股,根据居民住宅的变化,可调整各学校的服务区。

 

原平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日

编辑: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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